为进一步加强对困难毕业生的帮扶,提升毕业生就业质量,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56号)的精神,2022年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于8月15日开启线上申请。鉴于脱贫攻坚任务已取得全面胜利,以及当前疫情防控形式,发放对象“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表述在本通知中改为“脱贫人口”,需提交的材料仍以“建档立卡户”相关材料为准,现就做好2022年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
在毕业学年内(包括2022年和2023年毕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在杭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定向培养毕业生(不限户籍)中,只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求职创业补贴: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2.孤儿;
3.持证残疾人;
4.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同一个学业阶段中有一年成功获贷就可申请,系统申请时:如选项中没有你的贷款银行,请选择其他银行);
5.脱贫人口;
6.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
注:2022届毕业生在2021年已享受求职创业补贴的,今年不得再申请。
无需考虑最终毕业去向,如就业、创业、升学等,只要是非定向培养的全日制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的都能申请。学校联合培养的毕业生按毕业证书发放的学校来申请。
收到补贴后的2023届毕业生若无法在2022-2023学年按期毕业,请主动联系学校沟通款项退回事宜,但可在次年毕业学年再次申请。
二、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时间段
杭州市求职创业补贴的申请时间为8月15日至9月15日。
三、求职创业补贴的补贴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为3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四、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提交材料
以下两类材料需同时提供且需在有效期内(相应材料如可数据共享获得,申请人可免提供):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拍照);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需提供:
①低保证或街道(乡镇)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低保凭证;
②户口簿或社区(村)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凭证(低保证或低保凭证上无申请人信息时须提供)。
(2)孤儿需提供:
儿童福利证或街道(乡镇)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孤儿凭证。
(3)持证残疾人需提供:
《残疾人证(卡)》或1-8级《残疾军人证》或街道(乡镇)级及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凭证。
(4)在学期间已获得校园地或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需提供:
①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由征信中心出具的注明助学贷款的个人信用报告(学校统一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名单的无需提供)。
②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由征信中心出具的注明助学贷款的个人征信报告;户口簿或社区(村)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凭证(贷款人为申请人家长时须提供)。
(5)脱贫人口(原为来自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需提供:
①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件或街道(乡镇)级及以上扶贫部门出具的凭证;
②户口簿(建档立卡证件上无申请人信息时须提供);
③家庭成员关系凭证(建档立卡证件无申请人信息,且与证件人员不在同一户口簿时须提供)。
(6)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且毕业生父母其中一方为持证残疾人)需提供:
①《低保边缘家庭证》或街道(乡镇)级及主管部门出具的低保边缘凭证;
②父母其中一方《残疾人证(卡)》或1-8级《残疾军人证》或街道(乡镇)级及以上残联出具的残疾凭证;
③户口簿或社区(村)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凭证(低保边缘证或低保边缘凭证上无申请人信息时须提供)。
五、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方式
可以通过电脑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手机端“浙里办”APP进行申请。
(1)“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栏输入“求职创业补贴”。
(2)“浙里办”APP搜索栏输入“求职创业补贴”。
注意事项:
(1)所有申请人都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要清晰规范!),填写专业时请规范填写就读专业的全称。申请人信息将与省民政厅社会救助信息库、省残联残疾人信息库、国家助学贷款名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核验系统比对,申请界面提示免予上传证明材料者仅需上传身份证材料(正反面),系统没有提示免于上传证明材料者需自行按照本通知要求上传有效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只需上传原件清晰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无需再上交纸质材料。
(2)填写银行信息时请选择相应的银行(钱打入该卡,请填写个人姓名开户的、在正常使用的银行卡,不一定要填写学校发的银行卡),并正确填写开户行:某某银行某某支行,例如: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某某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某某支行,对持有银行卡开户行不清楚的,请及时致电银行客服获取(开户行一定要填写到某某支行,否则钱无法下发)。
六、信息修改和问题处理方式
(一)如提交的申请材料有误,有三种修改方式
(1)申请人在政务网或浙里办APP,搜索“求职创业补贴办件信息变更”,对毕业年份、专业、学号、账户等申请信息进行修改;
(2)申请人在政务网或浙里办APP,搜索“求职创业补贴办件信息变更”,自行作废办件后(仅限学校初审环节),重新提交相关材料申请;
(3)申请人可联系本校的负责求职创业补贴老师进行“审核不通过”的操作后,重新提交相关材料申请。
(二)申请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的处理方式
申请人在申请求职创业补贴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申请页面的“如有问题请点击这里”进行反馈(文字描述及截图),并留下联系方式。工作人员会尽快给予处理和回复。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请认真如实填报上传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款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申请人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的,须退回补贴资金并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2)因故无法在毕业学年通过审核的应届毕业生,可与下一届毕业生一起申请,审核通过后发放求职创业补贴,未通过则不可再次申请。2022届中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如在这次还没与2023届毕业生一起申请,将不再安排与2024届一起申请。
八、联系方式
暑假期间
本科生:高老师 0571-86845620 值班时间:周二周四9:00-11:00 14:00-16:00
研究生:张老师 0571-86843631 值班时间:周二周六9:00-11:00 14:00-16:00
开学后
工作日:8:00-11:30 13:3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