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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举办“大学生就业·创业群英会--全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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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2 15:28:10  浏览:[]

摘自: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大学生就业·创业群英会——全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

暨全国选拔赛”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

为传播和普及职业规划理念,引导广大学生自觉树立正确的成才观、择业观和就业观,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技能与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学生司、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关于举办“大学生就业·创业群英会—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的通知》(教学司函〔2009〕21号,见附件1)精神,结合我省大学生创业、就业实际情况,决定举办“大学生就业·创业群英会—全省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暨全国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本次大赛主题为“大学生励志、成才、就业、创业”,以选拔优秀人才、提升职业能力为宗旨,采取高校初赛、省级预赛、决赛的晋级方式,力图真实记录并再现大学生就业、创业全过程以及企业招聘情景。

二、参赛对象

全省各普通高校在校学生。

三、大赛组织

大赛成立组委会,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全省大赛的各项工作,组委会由有关高校领导、媒体负责人和我厅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等组成,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蒋胜祥担任组委会主任。组委会将邀请高校资深职业咨询专家、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用人单位代表等专业人士组成评委会,根据全省预赛、决赛的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评审。

省级阶段大赛实施方案另文通知。

四、大赛安排

本次大赛从2009年6月启动,并进行统一报名。具体内容、流程、参赛报名办法、参赛标准、作品规范等参赛要求通过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www.ejobmart.cn)查阅。各阶段安排如下:

(一)参赛报名阶段(2009年6月—2009年9月20日)

各参赛学生直接登陆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www.ejobmart.cn)注册、报名,通过该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和完成职业生涯规划设计参赛书面作品。

各普通高校负责做好本校学生宣传发动工作,要求学生主动参加,积极报名,认真完成书面参赛作品。准备组织高校初赛的学校请填写《浙江省普通高校初赛安排回执表》(见附件2),并于2009年7月10日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高校初赛阶段(2009年9月21日—2009年9月28日)

每所参赛高校均为一个独立的初赛分赛区,比赛分为就业组和创业组,各参赛高校根据通知精神自行组织评选出校级职业规划之星、校级优胜奖,评选名额、比例由学校自主确定,评选标准全省统一。评选标准请登陆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www.ejobmart.cn)下载

各参赛普通高校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设立高校初赛阶段组委会、评委会等组织机构,做好本校学生初赛方案制定、校级评选等初赛阶段的组织工作,为省级比赛选拔优秀人才打好扎实基础。

(三)全省预赛阶段(2009年9月29日—2009年10月16日)

全省预赛选手总名额为300名,将根据参赛学生的有效报名数,分配各参赛普通高校参加全省预赛阶段选手名额。参赛学校须于2009年9月28日前,向我省大赛组委会提交推荐参加全省预赛的学生总名单及参赛作品书面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同时提交选手校区赛期间现场展示环节的影像资料

大赛组委会将组织评委会进行评选,从就业组和创业组中各评选出30名选手晋级全省决赛。

(四)大赛集训营阶段(2009年10月23日—2009年10月25日)

对晋级全省决赛的60名选手集中到杭州集训,我厅将邀请就业指导专家按照决赛内容、流程对选手进行全方位的培训与指导。

(五)全省决赛阶段(2009年10月26日—2009年10月27日)

决赛环节包括书面作品评审、现场问答、职业才艺展示、专家面试等。全省大赛的获奖人员名单将在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www.ejobmart.cn)上进行公布。

五、奖项设置

全省大赛共评选60名优胜奖; “双十佳职业规划之星”荣誉称号20名(就业组和创业组各10名),大赛还设置了最佳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最佳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根据各参赛普通高校的组织工作、获奖情况和参赛团队精神面貌等综合情况确定。

六、其他

1. 大赛组委会将根据教育部分配我省参赛选手名额,从省“双十佳职业规划之星”中推荐参加“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的选手。

2. 未尽事项,请联系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人:章正春、周芳,联系电话:0571-88008632,传真:0571-88008661,电子邮箱:zhejiangjiuye2009@yahoo.cn

 

附件:1.教育部学生司、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

就业指导中心《关于举办“大学生就业·创业

群英会—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的通知》

(教学司函〔2009〕21号)

2.浙江省普通高校初赛安排回执表

 

 

                        

                             〇〇九年七月一

 

 

 

 

 

 

抄送:教育部学生司,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

心。

 

附件1

 

关于举办大学生就业·创业群英会

——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的通知

                             

                                 教学司函 [2009]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响应温家宝总理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就业工作首位的号召,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的工作要求,普及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知识,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技能与实践能力,在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指导下,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联合中国教育电视台,定于2009年4月一12月举办“大学生就业创业群英会——全国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以大学生“励志、成才、就业、创业”为主题,以电视录播为宣传载体,采取全国分校分省市竞赛晋级的方式,力图真实记录再现大学生就业创业全过程以及企业招聘情景。

二、大赛从2009年4月启动,广大毕业生可通过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www.ncss.org.cn大赛专栏了解活动具体内容、流程及参赛标准,并进行统一报名。基本比赛流程如下:
    1、5月­­­­­—9月高校初赛。参赛学生可免费使用金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提供的“职业生涯规划自助系统”(也可自主选择其它软件系统)完成个人职业生涯规划设计书面作品。书面作品分就业、创业两大类。学校比赛前自行组织评委评定选手职业规划书面作品成绩,选手在比赛现场用PPT作自我展示,并回答评委问题;选手书面作品、现场展示成绩评估权重由高校自主决定。学校参加省市复赛名额由省市自主决定。

2、10月省市复赛。省市复赛评委由省市自行组织。评委赛前评定选手职业规划书面作品成绩(占复试成绩3 0%);选手现场用PPT作自我展示,回答评委提问(占复试成绩3 0%);用人单位多对一面试(占复试成绩40%)。各省市共计产生80名选手晋级全国总央赛。中心根据各省市有效参赛选手数量,按比例分配晋级名额。

3、11月上旬就业训练营。80名入围全国总决赛选手分为8组,由中心统一分配到相关合作企业进行轮岗实习,企业设置适当工作任务由各小组完成。选手须把就业训练营任务完成情况在自我展示PPT 中表现出来。

4、11 月下旬北京全国总决赛。选手根据就业训练营情况重新制作PPT自我展示,专家现场打分(占总决赛成绩5 0%人 评委现汤分配任务,8 0名选手分为 8组,以两两 PK、小组晋级方式完成比赛,评委根据每队及每人任务完成情况决定小组胜负和个人成绩(占总决赛成绩5 0%)。 最终以选手总决赛期间累计积分和现场评委打分情况决出总决赛优胜选手及被用人单位录用选手名单。

5、12月,以全国总决赛为主要素材的15集电视节目在中国教育电视台播出。

三、大赛媒体支持 

1、平面媒体:《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新京报》、《北京晚报》、《文汇报》、《新民晚报》、《新华日报》、《羊城晚报》、《青年时报》、《中国大学生就业》、《青年文摘》等;

2、网络媒体: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各省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各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部分视频网站、各门户网站新闻网;

3、电视媒体:中国教育电视台、各省市教育电视台、部分省市电视台。

     五、各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将本通知及时转发到本行政区域内各高等学校,并组织做好省市复赛。各部属高校要积极宣传、组织和动员毕业生参加大赛,并组织做好高校初赛。

六、大赛联系人:

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

     联系人:金秀敏  文双元

     E-mail: jxm@moe.edu.cn

     电话:010-66096338      010-66097902

     传真:010-66092083

 

教 育 部 高 校 学 生 司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〇〇九年四月二十日

 

 

 

 

 

       浙教电传〔2009〕1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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